关于冰箱、高温设备等设备报废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近年来全国高校因冰箱、高温设备事故而引发火灾的情况时有发生,冰箱、高温设备管理再次敲响警钟。根据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项目检查项目表》的有关精神,冰箱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高温设备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不能超期服役,特别是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或实验室内有易燃易爆化学试剂、易燃气体的,不得使用机械温控冰箱,不能超期服役,须立即停止使用,办理报废手续。

现将各单位需报废的冰箱、高温设备清单(见附件)发给大家,请各单位组织人员清查核对并填写报废单,于326日前交实验室管理处。416日前完成实物回收。若有清单上未列出,又符合报废条件的冰箱、高温设备也一并申请报废。

设备报废后,按实际需求购置新设备,更新冰箱、高温设备所需的经费按冰箱、高温设备存放的用房性质的不同分别列支,用房性质是教学的从教学设备费列支;以科研为主的,经费由个人(或学科)与学校各承担50%费用。对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或实验室内有易燃易爆化学试剂、易燃气体的冰箱,须配置防爆冰箱。

设备报废是常规工作,这次集中处理后,以后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冰箱、高温设备请各学院(部门)及时做好报废处理。

联系人:朱永明,电话82282248,邮箱sbc@zjnu.cn



附件:1.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冰箱清单

      2.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烘箱、电阻炉马弗炉清单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管理处

                                  201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