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加强我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2015年1月起我院实行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制度的经验,经学院实验室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我院原有的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收费标准见附件。
修订后的收费标准从2017年1月1号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大都以使用机时作为收费依据,请各仪器使用人员自觉做好机时登记工作,仪器管理人员请负责做好机时统计、仪器管理工作。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12月29日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大型仪器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修订版(20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