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特对我校实验室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高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开展科研、提供社会技术服务的重要基地,是高校办学的三大支柱之一。学校各级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实验室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它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把它当作学校上水平、上层次的重要工作来抓。实验室建设要以理顺管理体制为先导,以实现实验室建设标准化为目标,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开展效益评估为抓手,以健全管理制度为保障,要做到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梯度推进,积极开创我校实验室工作新局面。
二、深化实验教学改革,重视科学研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要充分重视实验教学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实验教学环节,推进实验教学改革。要加大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的建设力度,加大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力度,规范实验教学管理,逐步形成具有时代精神的实验教学体系。要倡导科学研究,培养科学实验素养,实现教学科研互动。
三、理顺实验室管理体制,调整实验室规模结构。
深化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要克服旧管理体制的弊端,使实验室管理体制由单一的、分散的以课程或专业设置的模式,向以学科类别或学科群设置的模式转变,逐步形成以重点实验室为龙头,校级中心实验室为骨干,院级实验室为主体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实验室,以校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构建4~6个共享度高、开放性好的校级实验中心,提高规模效益。继续做好校级重点实验室——三个院士实验室的建设,提高我校实验室的层次和水平,增强实验室的功能。
四、注重投资效益,实现资源共享,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效益评估。
要充分重视实验室资源的使用效益。校级重点实验室要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合作与竞争。省级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向校内外开放,提高其辐射、示范和共享的作用。其它实验室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强实验室的开放力度。开展新建项目的年度效益评估,引进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根据教育部教高司条函[2000]010号文件精神,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进行年度效益评估,评估结果张榜公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效益。
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改善实验室硬件和环境条件。
继续加大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在保证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投入的基础上,要逐步改善科研实验条件,为把我校建成教学科研型大学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到2004年,确保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配置达到部颁标准,教学科研设备和实验用房面积的生均值达到教育部关于本科院校仪器设备的办学标准。
六、重视和加强实验室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素质和地位。
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室工作队伍是实验室建设的关键。要努力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素质,尽快改变目前实验技术队伍落后的状态。要尊重、信任、关心、支持实验技术人员,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地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到实验室工作,并享受学校有关引进人才的待遇。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实验技术人员进行进修学习,积极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要设立实验技术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享受学校相应的岗位津贴。要在职称评定时给予指标倾斜,单列下达。
七、设立实验技术开发专项经费,促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科学研究。
设立实验技术开发专项经费。学校每年拨出10万元经费,专款专用,用以促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科学研究,综合性、设计性、障碍性实验教学项目、内容、方法的改革,实验技术的开发和革新,实验教具的研制与开发,大型精密仪器的功能开发等。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实验技术的科学研究与探索,为实验技术人员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开发、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八、建立和健全考核制度,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
建立和健全考核制度。设立实验技术成果奖、大型设备使用效益奖、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考核与评奖结果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职务聘任、职称评定、工资晋升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制定实验室工作量计算考核办法,根据工作量分配奖金,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九、完善实验室规章制度,实行实验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针对新形势下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和科学研究对实验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规章制度,并要求各学院制订执行细则和配套的制度,注重制度的落实,做到有章可循,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做,以充分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法规措施来挖掘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提高办学的综合效益。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实现实验室人、财、物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使实验室的管理真正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